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殊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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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3/9/29 0:0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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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简介:晋江VIP20220921完结总书评数:1272当前被收藏数:20311营养液数:3487文章积分:172,609,680文案:“我终将青春翻涌成她。”——陈砚陈砚作为崎源高中的风云人物,离经叛道了十八年,就像一阵疾风,让人捉摸不定。而宋静原乖巧安静,性情纯良,做事循规蹈矩,只敢在人群偷看…

内容摘要:?翻涌作者:殊晚简介:主角:宋静原,陈砚配角:沈枝意其它:;女主简介:【暗恋文】晚21:00更新同系列文《祁泽世安》《夏悸》求收藏,文案在下方,作者专栏求收藏微博:@殊晚-经常修文,正版认准晋江,谢谢大家支持。“我终将青春翻涌成她。”陈砚陈砚作为崎源高中的风云人物,离经叛道了十八年,就像一阵疾风,让人捉摸不定。而宋静原乖巧安静,xìng情纯良,做事循规蹈矩,只敢在人群偷看他的背影。他们像是两个极端,没人想过他们会站在一起。一次意外,她以为他受伤,放心不下去给他送药,却反被人堵在客厅的墙角里。窗外漫天飞雪,脖颈间的黑sè项链碰撞出清脆响声,陈砚贴在她耳边,笑得散漫顽劣:“这么关心我啊?是喜欢我?”-多年后,二人在酒吧重逢。宋静原走错了包厢,撞见陈砚懒散靠在沙发里,仍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,手里掐着半截未灭的烟,漫不经心地敷衍着身边女人的话。目光扫到她身上的时候,平静冷淡,只一秒就收回,仿佛二人从来不认识。也是那晚,宋静原被他人纠缠,走投无路之时,被陈砚暴躁地拽到一旁。宋静原极为冷静:“陈砚,我们已经分手了。”陈砚眼尾猩红,咬牙切齿地声讨她:“宋静原,你到底把我当什么了?当初可是你先招惹我的。”你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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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书友
写大唐,要用美国佬的心态来写,那就是征服征服再征服。因此大唐写的好的只有两本,唐朝好男人和幻之盛唐。前者用生活细节写出唐人的霸气,即使一个邻家女都自尊自重,敢于挑战,勇于创业;后者平定了安史之乱后,就直接征服东南亚西藏、征服印度中亚西亚,征服印度洋地中海,征服耶路撒冷,与欧州势力接壤。而且人物众多鲜活,盛唐时期的世界历史研究全面,对绿教历史研究极深。极度厌恶清宫式的大唐。 ... ... ...
匿名书友
写大唐,要用美国的心态来写,那就是征服征服再征服。因此大唐写的好的只有两本,唐朝好男人和幻之盛唐。前面用生活细节写出唐人的霸气,即使一个邻家女都自尊自重,敢于挑战,勇于创业;后者直接征服印度中亚西亚,征服耶路撒冷,与欧州势力接壤。
匿名书友
虽然是很多年前的小说,不过这文笔这叙事风格,能有这评分?难道我是穿越者,这个世界的网文还没有起步?干草吧,不能再多了。
匿名书友
主角肉身穿越到安史之乱时期,混进了禁卫军队伍。与叛军大战之前,主角抄梅岭三章和秋瑾的诗,这个梗特别好,一点都不让人觉得突兀。整篇小说文笔看似天马行空,其实伏笔铺垫做的很好,作者把握大场面的能力很强,这本书从作者开始写我就追着看了。庞大的后宫,各种和谐地花样,看的人目不暇接,学会了很多技巧。。。
匿名书友
反正里面动不动就“主子主子”的叫,害得我以为乱入了辫子戏,有毒慎入
匿名书友
穿越到安史之乱时期的考古人员,破长安之后逃亡蜀道,先是在马嵬坡救下了杨贵妃,成功护送李隆基入蜀,后又力挽狂澜平定内忧外患,与南诏、回纥、吐蕃的战争。后期直接征服印度中亚西亚,征服耶路撒冷,与欧州势力接壤。
看点:盛唐时期的世界历史研究全面,对绿教历史研究极深。小说行文流畅,历史知识储备丰富,各种擦边球的情爱描写,调教和萝莉养成看得人颇为味道。
缺点:说明文太多,第一人称,火器太厉害,各种发明不断,连电报都出来了。作者的笔力严重不足,小说的架构散漫和行文极其拖沓,不免让读者越看越疲惫。
匿名书友
写大唐,要用美国佬的心态来写,那就是征服征服再征服。因此大唐写的好的只有两本,唐朝好男人和幻之盛唐。前者用生活细节写出唐人的霸气,即使一个邻家女都自尊自重,敢于挑战,勇于创业;后者直接征服印度中亚西亚,征服耶路撒冷,与欧州势力接壤。
匿名书友
写大唐,要用美国佬的心态来写,那就是征服征服再征服。因此大唐写的好的只有两本,唐朝好男人和幻之盛唐。前者用生活细节写出唐人的霸气,即使一个邻家女都自尊自重,敢于挑战,勇于创业;后者直接征服印度中亚西亚,征服耶路撒冷,与欧州势力接壤。极度厌恶清宫式的大唐。
匿名书友
看到第二章就看不下去,简直不知所谓,YY小白书也没见过这么玩个,
匿名书友
第一人称看个锤子
匿名书友
写第一人称的作者都是傻逼
匿名书友
写大唐,要用美国的心态来写,那就是征服征服再征服。因此大唐写的好的只有两本,唐朝好男人和幻之盛唐。前者用生活细节写出唐人的霸气,即使一个邻家女都自尊自重,敢于挑战,勇于创业;后者直接征服印度中亚西亚,征服耶路撒冷,与欧州势力接壤。
匿名书友
写大唐,要用美国佬的心态来写,那就是征服征服再征服。因此大唐写的好的只有两本,唐朝好男人和幻之盛唐。前者用生活细节写出唐人的霸气,即使一个邻家女都自尊自重,敢于挑战,勇于创业;后者平定了安史之乱后,就直接征服东南亚西藏、征服印度中亚西亚,征服印度洋地中海,征服耶路撒冷,与欧州势力接壤。极度厌恶清宫式的大唐。 ...
匿名书友
看得我太累了,明明有机会快速成为一代名医,偏偏要窝在一个基层医院和一个仇人斗天斗地。拒绝院士邀请是因为重生前和院士的大弟子有龃龉,那你为什么不成为院士最骄傲的弟子将大弟子踢下去?还有那个死敌主任,成为一代名医之后,随便一句话就足以让这个主任这辈子的努力化为泡影。明明有更好的选择,非要选一条最难的路,还自诩是“现实主义”。真现实主义您就别重生别带金手指啊!那什么还要立牌坊!
匿名书友
这本书为什么不值得看?

这本书完全就是一本商业文,就是要让主角装逼打脸,因此就算是没有困难,也要制造困难给主角。

有的书友说,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主角有很多改变命运的机会却不把握,明明可以一飞冲天却非得在一个小旮旯混。对此,我只想说,因为作者写得就是一本looser拿到外挂然后在日常里装逼打脸的故事啊?直接跳出来,降维打击,那还怎么轻松水文圈钱?写这些不要脑子的剧情不轻松么?

不过从热度来说,大家的鉴赏水平还是在的,至少在这里,各位完全不买账。
匿名书友
味太冲了,就是10年前的那种装逼打脸风,安排剧情不是为了剧情发展,纯粹了装逼打脸,为了酸菜包的饺子。
一个小boss快100章了跳的不得了,明明有院士看重却又不着边际地拒绝,说啥父母在不远游,你爸妈知道了一定打死你。
匿名书友
【C-】
这个作者的医生文都一个毛病,有专业性(作者本人好像是医生)、文笔也不错(比起《当医生开了外挂》之类的爽白文),但剧情完全把握不住网文的爽点
看评分应该不只是我个人口味问题了,很多人都无法理解为什么主角受大教授赏识、梦想是攻克癌症却要强行留在新手村啊!!反派这么恶心人又迟迟不下线真的烦死……医生文的爽点难道不是治病救人吗,一天到晚写打脸虐渣、虐的那个渣还长时间活蹦乱跳,阅读体验还不如开外挂那篇小白文呢
文荒可看吧
匿名书友
本书设定很有意思,就是重生回之前大杀四方,顺便发展医学,造福世界,但更有意思的是,主角带着自己来自未来的眼界和技术回到过去,到现在却连新手村都没出。然后到目前只干掉了一个小BOSS,就是他们科室一个技术很差情商也不高满身破绽的科室主任,搞笑呢?还有啊,做手术这种东西,一个人有多厉害是做不得假的,一个手术,一个人做不下来,另一个人就游刃有余,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看出来谁厉害。但本文到现在快五百章了,还出现这样的情节:有个 病症谁都不懂,主角说出是怎么回事,旁边还有医生觉得主角是捣乱。搞笑呢,主角都打脸多少次了,这种情节还在发生,这合理吗?这科学吗?你们医院的人都是傻子是吗?另外还有女主,这金手指开得比男主还大呢,但完全不合理啊!女主哪来的那个眼界,哪来的那个经历去获得现在的成就?你说女主是带着系统重生回来我都觉得更可信吧!还有就是,感情戏太太太烂了!作者你不会写就不要写好了,反正我都是跳过的。另外还有一个同事写小说的剧情也非常难看,人家是写实体书的,作者瞎出什么馊主意呢。
匿名书友
死活不出新手村 无意义地重复打脸情节
作者年轻时想必吃了王主任很多苦
戾气好重
看了一眼 原来是手术直播间的作者写的啊
果然他的书都很弱智
匿名书友
格局太小了,主角手眼通天有一万种方法炮制反派王主任,结果和一个主任在一个小医院干熬了快一百五十章,可以用自己的能耐堂堂正正碾碎敌人,我就不,就是玩,我就是要用点阴谋诡计和你慢慢玩,一边还要突出我主角多么伟光正。一个天然正义的主角写的心眼比马眼还小。
这种巨大的割裂感让我看的浑身刺挠难受。